日前,周口市“郸城融媒”官方抖音号发布消息披露,当地汲冢镇刘某某从中高风险地区返乡隐瞒不报,而被依法行政拘留(先隔离后拘留)。
据处罚通报郸城县村民刘某某,在明知疫情防控下回乡需要提前三天报备的情况下,于1.5日私自从上海市静安区回到家中,并且直到1.17日并未做过核酸检测,且并未向村干部报备,结果被人举报,然后派出所依法对刘某某进行处罚,先隔离,后拘留。
在这里也提醒各位了解好回乡政策,身处低风险区的提前回乡过年,提前跟村干部报备,没有必要的也可以等疫情过去了抽时间在回家也不迟。
7x24小时服务热线:400-996-8756
公司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姚砦路133号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13层
备案号:豫B2-20110005-1
法律顾问: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-段志刚律师